DCEP| 中國央行穆長春表述最新版定義,表示比特幣、Libra有害國家貨幣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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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EP| 中國央行穆長春表述最新版定義,表示比特幣、Libra有害國家貨幣主權

25 日,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於第 2 屆外灘金融峰會上,基於中國央行副行長范一飛的《關於數字人民幣M0定位的政策含義分析》做出詳細解釋,並且回應許多外界的疑問。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IqQeq5lJ_g

最新版數字人民幣定義

穆長春表示關於數位人民幣 (DCEP) 的定義已經迭代多次,而這是最新版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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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人民幣是由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帳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帳戶鬆耦合功能,與紙鈔和硬幣等價,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支持可控匿名。」

紙鈔能兌換的數字人民幣都可以

穆長春表示,有謠言稱深圳二手房交易人被迫接受數位人民幣,也傳言數位人民幣不可兌換黃金或者是外匯。他否認這項傳言,並首先澄清在深圳的試點,僅只有發放數位人民幣來促進消費,並沒有二手房的試用場景。並表示數位人民幣就等同於紙鈔硬幣,只要是法定貨幣能交易的,數位人民幣都可以。

私鑄貨幣與官鑄貨幣的博弈

穆長春表示,在歷史上每一次技術進步都會催生官鑄與私鑄貨幣的博弈,民間貨幣的鑄造者自己決定貨幣的重量與標準,這就加大了社會的交易成本。他認為,近幾年比特幣與全球性穩定幣 Libra 的出現,也在試圖發揮貨幣的職能,也開始新一輪的私鑄與法定貨幣的博弈。因此對於中國在現鈔數位化的壓力就越來越大了。 

穆長春表示:「這些加密資產以去中心化的方式,來處理支付交易,將侵蝕我們的國家貨幣主權。」

現有電子支付金融普惠不足

穆長春表示, 儘管現金使用率是下降,但絕對量還在增長。他認為這證明了零售環節的法定貨幣數位化供給,並跟不上需求,特別是對於偏遠地區與高齡者,在數位產品的使用上較為弱勢或排斥。他認為,電子支付在這些人身上不僅沒有金融包容性,反而出現排斥的現象。

他認為,貨幣本來就是公眾性產品,央行有責任提供更通用方便的數位央行貨幣,將 M0 數位化。

他表示,目前央行也在研發適合偏遠地區與高齡者使用數位人民幣的產品。

跟微信、支付寶並沒有競爭關係

穆長春解釋人們對於數位人民幣跟微信、支付寶可能有衝突的誤解。他表示,微信、支付寶跟數位人民幣完全是不一樣的東西。微信、支付寶是零售支付場景之下的金融基礎設施,它是錢包,就像是高速公路,流通商業存款貨幣。在數位人民幣出現後,微信、支付寶之中只是多了一個支付選項,它就是錢包裡裝的錢。螞蟻跟騰訊也都是運營機構,跟數位人民幣沒有競爭關係。

數位人民幣堅持中心化管理:是市場要求

穆長春表示,歷史上中央銀行非國家政府所催生,而是市場驅動的產物,是因為市場發現只有透過中央銀行的集中化的去管理商業銀行的鑄幣儲備,才能降低清結算成本,以及避免週期性風險。由中央銀行壟斷地發行數位人民幣,也是基於同樣的市場成本理由,也是防止加密資產侵蝕貨幣主權的方式。

他認為中心化管理的數位人民幣可以提高商戶資金的週轉率、提升貨幣政策的執行效率、打破零售支付壁壘,而且可以打擊洗錢與恐怖主義融資,維護金融穩定。

  • 管理發行額度,100% 儲備
  • 統一技術規範,有助於互通
  • 監測分析數位人民幣流通
  • 統籌管理數位錢包,與運營機構共同開發

此外,他也表示,目前已監測到市場上已有假的數位人民幣錢包,不過目前防偽防假的成本比起紙鈔時代來得低。

數位人民幣等同不計付利息、不收兌換費用

穆長春表示,數位人民幣等於紙鈔,故不計付利息。他亦表示,數位人民幣基於是一種公共產品,它的價值轉移體系跟金融基礎設施,無論是發行方或是商業銀行,在兌出兌回時都不會收取費用。至於商戶間的匯款是否收費,他認為還有待市場機制決定。目前兌換服務只能由商業銀行提供,並開放給第三方機構流通使用。

不強制使用數位人民幣、不廢紙鈔

數位人民幣的兌換,是由下而上。穆長春表示,不會強制人民使用數位人民幣,而是需要多少,就兌換多少 ; 有多少需求,才有多少發行量。

他認為,只要民眾需要紙鈔,紙鈔就會持續發行,在未來將會有長時間並存數位人民幣與紙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