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狩獵!加密貨幣錢包「Abra」遭SEC、CFTC指控銷售掉期交易合約

J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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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狩獵!加密貨幣錢包「Abra」遭SEC、CFTC指控銷售掉期交易合約

據美國證交委員會 SEC 釋出的文件,加密貨幣錢包 Abra 已經與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 CFTC、SEC 達成和解,原因是先前向未經註冊的散戶投資者兜售掉期合約,同時也在未註冊的國家進行了相關交易。

鴻海也看好的新創

Abra 成立於 2014 年,是一款非常早期的加密貨幣錢包,在 2017 年 ICO 大爆發期間,Abra 更受到鴻海集團青睞,由富士康主導了 1,600 萬美元的 B 輪融資,至此 Abra 戰略融資已經超過 3,000 萬美元,先前參與融資的參與者還包括美國運通、Jungle Ventures 等機構。

在當時,這是鴻海集團對於比特幣新創企業的首次投資,鴻海子公司 HCM Capital 合夥人李仁傑(Jack Lee)曾表示:「相信 Abra 可以透過信貸服務等解決方案迎來所謂的『金融普惠』新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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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 聲明

SEC 指出,透過 Abra App 與 Plutus 提供的服務,用戶能夠押注美國股票證券的價格波動,以及進行基於區塊鏈的金融交易。也因此參與和解的公司包括 Abra 以及 Plutus Financial Inc.,將合計支付三十萬美元的罰款。

據了解,Abra 在去年 2 月開始向美國、以及海外投資者提供合約,但 Abra 並未採取任何措施以辨別下載該應用程式的用戶是否為證券法所定義的「合格參與者。」儘管 Abra 在去年曾試圖將服務限制在非美國用戶,將特定業務移至境外,仍被發現其位於加州的員工設計了掉期合約,並進行了相關行銷工作。

CFTC:觸犯非法場外交易、註冊違規

CFTC 的聲明則指出,Abra 與 Plutus 透過手機 App 交易數千份掉期合約,並根據《商品交易法》(CEA)組成了掉期交易合約,使用戶能與對手方進行金融交易,不僅對美國、海外用戶提供數位資產和外幣以進行非法場外掉期交易,同時也違反了註冊規定。

CFTC 執法總監 James McDonald 表示:針對此案再次強調,委員會將繼續與我們的監管合作夥伴配合,以確保金融市場完整性,包括涉及數位資產的市場。